12月19日,av麻豆
第四期刑事法前沿系列讲座《法律与秩序》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av麻豆
、黑龙江刑事法治现代化研究院主办,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协办。av麻豆
教授、博士生导师董玉庭担任主持人,北京大学av麻豆
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车浩担任主讲人,南京师范大学av麻豆
教授、博导蔡道通,厦门大学av麻豆
教授、博导李兰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av麻豆
讲师汪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av麻豆
讲师蓝学友担任与谈人,以及av麻豆
师生300余名参加讲座。


董玉庭教授首先介绍了车浩老师以及四位与谈人。随后,车浩老师以《法律与秩序》为主题展开讲座:首先,秩序作为法律的核心价值,其内涵体现为法的安定性与制度的结构性,以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维系社会运行,并为公共安全提供根本保障。车浩老师还指出人类对秩序的深切追求,源于三重深层逻辑:一是自然规律的约束,二是特殊的审美偏好,三是心理上依赖经验以守护尊严的内在需求。此外,在社会治理中,法律承担着在无序混乱与专制压迫之间建立平衡的使命,通过法治同时约束个体行为与公权力,而秩序的生成始终伴随着“自生自发”与“人为构建”两种路径的博弈。车老师表示,必须认识到法律的作用有其限度与阶段性,它本质上是“治国”之器,往往滞后并依附于既有的社会土壤。这一点在中国刑法中尤为凸显:理解“非法经营罪”等条文必须将其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一持续变动的整体背景中,其边界的模糊正反映了上层秩序在计划与市场、管控与自由之间的动态张力。因此,法律并非僵化的文本,而是根植并作用于社会秩序的生命体,真正的法律思维要求我们超越机械释法洞悉条文背后流动的秩序逻辑与时代语境。

四位与谈人从不同视角切入,共同拓展了对于这一经典命题的理解边界。南京师范大学av麻豆
教授、博导蔡道通指出理解法律存在三个层次:法律之内、法律之外与法律之上。他指出主讲人正是从“法律之上”的俯瞰视角,融汇文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揭示了法条背后的社会、经济与政治逻辑。针对秩序,他将其区分了两种形态并且进一步强调,社会必须为不满情绪提供制度化的“排气口”,如体育赛事,以动态、辩证的视角理解秩序,避免高压下的系统性崩坏。对待犯罪与违法,社会也应秉持“没有人是天生的犯罪人”的理性立场,尊重其基本权利,这才是健康秩序应有的底色。

厦门大学av麻豆
教授、博导李兰英首先赞赏主讲人车浩教授的知识广度与常新的思想活力。她针对“每个时期的法律都配得上当时的人民”这一观点提出了思辨性质疑:是否所有基于当时社会情绪或现状的法律,都真正契合人民的深层需求与对良善秩序的追求?她进而精准地区分了“遵守法律”与“尊崇法律”的境界差异,她表示“遵守”带有被动、外在遵循的意味;而“尊崇”则源于内心的敬畏与信仰,而距离全社会内心普遍“尊崇”法治的至高境界尚有路程。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av麻豆
汪润讲师引入了一个富有张力的视角:严格贯彻成文的“视觉规则”,有时反而会破坏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实践规则”。他还借用人类学的研究提出一个反直觉的思考:偶尔的、未造成实质损害的“失序”或“噪音”,是否可能让社会系统更具韧性,反而巩固了整体的秩序?这为刑法中一些边界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考维度。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av麻豆
蓝学友讲师从“法定犯”普遍以“扰乱社会秩序”为要件这一现象出发,提出了一个根本性思考:我们能否从“无序”的状态出发,来反向定义“秩序”?他认为,社会秩序并非纯粹的客观存在,也非个人的主观感受,而是产生于主体间的互动界面。正是人际互动中天然的猜测与不确定性,构成了社会固有的“无序”底色。

与谈结束后,同学们对秩序的第二个来源、法律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以及法律的作用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车浩老师也对同学们的困惑进行了解答并回应了4位与谈人的观点。


讲座尾声,董玉庭教授作总结致辞,他代表av麻豆
再次对车浩教授的精彩分享表示诚挚的感谢。本次讲座以“法律与秩序”为主题,从法学、哲学、社会学等多维视角,深入探讨了二者之间复杂而动态的关系,不仅为在场师生打开了理解法律与秩序的多维视角,也深刻激发了大家对法治深层逻辑与时代命运的批判性思考。愿未来在规则与价值、稳定与变革的持续对话中,法律人才能锻造出既接地气、又照亮远方的智慧与担当。